(圖片來源:Joker Movie)
各位好:
謝謝法扶北分邀請我來映後座談!剛剛看完小丑,我要來講一個台灣真實世界的小丑的故事。
這位小丑的個案是,他在2016年除夕夜團圓時刻,於桃園龍潭的家中,放了一把火,奪走六條人命及造成四個人程度不一的燒傷。
個案從小書讀得沒有很好,但對於動物情有獨鍾。他曾說過,他沒有什麼朋友,最好的朋友就是家裡所養的小雞小鴨。從小想要讀畜牧獸醫科,但在高中填志願時,家人擅自改了他的選填自願卡,後來他去讀了汽修科。他認為他因此沒能朝自己的興趣發展,他認為這是他人生一敗塗地的關鍵。從國中開始,他被同學當成是異類,甚至被同學說過「你不該活在這個世界」。他被孤立、他感覺痛苦,回家訴苦,但仍然沒得到家人的關愛與理解。
他曾說過,對他而言,從小到大,死亡並不是最痛苦的,最痛苦的是,活著一再承受所有親友鄰居的質疑眼光。
累積了長久以來種種的不滿與痛苦,他選擇在除夕夜團圓時刻放了一把火,這把火帶走了數條生命、這把火帶走了僅存的手足之情,也帶走了他長期以來的怨恨與不滿。
他的案件進入法院,從一審到最後定讞,都判死刑。審理過程中,法院也曾經送他去做精神鑑定,精神科醫師說個案有自戀型人格及部分自閉症類群障礙症,犯案前後遭受到這些多重影響,最終犯下了這齣悲劇。
判決書說這個人犯後態度惡劣、人神共憤。更審的法官更是在審理程序中直對著他說「你這種人不判死,全台灣不就大亂!」。或許,主流媒體呈現給大眾的,也就僅限於這樣的惡人故事版本。
所幸,還有法律扶助基金會以及相關NGO團體,還肯去多看這位被告一眼、願意多了解的成長背景及故事,特別是,他的歷審的律師從一審到最後事實審都是法律扶助基金會委派律師,他們努力地去抽絲剝繭,讓整個故事有除了主流媒體指責之外更完整的面貌,也讓我得以再多講一些給現場的各位的可能。
這就是我要講的真實世界小丑的故事。
這位小丑是誰?他的名字是翁仁賢,他是台灣近兩年唯一死刑定讞、最新定讞的死刑犯。以上是我的分享。